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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和:安徽医科大学暑期实践团同太和县红十字会共赴苗为民故居参观学习

    为学习苗为民同志无私奉献,一心为民的高尚精神。7月20日上午安徽医科大学“生命接力,大爱前行”暑期实践团同太和县红十字会前往苗为民故居参观学习苗为民精神,传承苗为民高尚品质。

    “斯人已逝,芳华犹在”

    吐尽春丝,厚德千层,爱放光华感乾坤;仗义执言,晖红满天,延续生命铸党魂。苗为民用自己的义善之举尽显了平凡中的伟大、寻常中的高尚,留给了后人永不磨灭的精神之光。进入故居时,全体人员肃然起敬,瞻仰苗为民铜像,并鞠躬默哀,擦拭铜像,敬献花篮。通过讲解,大家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苗为民无私奉献,为国为民的伟大情怀和爱岗敬业,廉洁勤政的扎实工作作风。

    “健康所系,性命相托...”,来自安徽医科大学的实践团成员们在苗为民同志的铜像前,庄严地宣誓《医学生宣言》,许下自己的铮铮誓言。决心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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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团的带队老师付杰还给当地居民进行了健康科普,简单易懂的语言备受当地老人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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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为民铸党魂,两袖清风留大爱”

      在苗为民故居,实践团成员们了解到了苗为民同志的生平事迹。苗为民同志,1934年出生于安徽太和农村,1956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毕业后留校任教。1962年,为了支持家乡教育,他毅然放弃了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的机会回到家乡,扎根基层,先后在学校、司法局任职,并发挥他的法律专长,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成绩。苗为民一心向党,一生为民。同时苗为民同志于1982年安徽省恢复律师资格证考试时,成为了安徽省编号为001的律师,免费为人民群众进行了上百次的法律咨询服务。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在病床上签下了“捐献遗体(器官)承诺书”。“我将遗体(器官)作为最后一笔‘特殊’党费捐出,用来救助病人。”并将自己老家一处老宅捐给村里作孩子们的图书室,拥有38年党龄的老党员苗为民,在生命的尽头,用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为党和人民献出一切。

    “问渠哪得清如水,为有源头活水来”

    实践团的成员们从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了解到,起初由于受“入土为安”的思想影响,遗体器官捐献开展难度很大。后以太和县老党员苗为民先进典型为突破口,成立“太和县苗为民爱心社”。借助多种形式的媒体途径对苗为民同志的事迹进行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到了遗体捐献,更多人受到了苗为民精神的感召和鼓舞。据爱心社的工作人员介绍,截至目前,爱心社志愿者帮助585人填写遗体器官捐献志愿书,实现遗体器官捐献36例,其中捐献遗体22例,捐献器官7例,捐献眼角膜33例;造血干细胞采集入中华骨髓库的志愿者达290余人,实现捐献8人;无偿献血达207682人次,献血量达40多吨。因此,志愿服务“三献”工作被安徽省红十字会称为“太和现象”。

    苗为民的精神就像源源不断的泉水一样,永远迸发着生命活力。无论是党员知识分子还是苗为民同志的农民邻居们,无论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很多人都受到了苗为民精神的感召,纷纷加入延续大爱的队伍,他们的精神汇聚成了充满无私大爱和人性光辉的清澈渠水。

    (编辑:王心曦 李晨冉 杨阳)